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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滑县企业商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24-10-23      浏览次数:65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滑县企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信息公布活动,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依照民政各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商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会以真实、准确、完整为原则,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满足管理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商会信息公开的要求,相关人员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第三条 商会的信息公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统筹日常信息公开以及重大项目、重大事件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公开事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商会主体信息、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等,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须公开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公开内容

 

第五条 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信息内容包括:

(一)商会的基本信息;

(二)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商会的财务信息;

(四)商会开展公益项目信息;

(五)其他信息。

第六条 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宗旨和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工作电话、年检情况、评估结果等。

第七条 年度工作报告。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

第八条 财务信息。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收入支出明细。

第九条 其他信息。包括:商会工作报告、机构动态、项目动态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公开形式

 

第十条 商会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信息公开:

(一)机构出版物;

(二)商会公众号;

(三)北京市民间组织信息网;

(四)定期工作简报;

(五)大众媒体(电视、报纸、电台、杂志等)

(六)现场公开(如新闻发布会等)

第十 对于管理机关要求以特定形式披露的特定信息,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第十 商会重大事项的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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