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分会筹备组:
筹备组,您提交的关于成立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艺术文化分会的申请收悉。经北京滑县企业商会第一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及以通讯方式征得各理事单位同意,根据本商会业务发展需要,该申请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要求及《北京滑县企业商会章程》的规定,决定成立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艺术文化分会。由北京滑县企业商会副会长李祥生同志兼筹备组组长具体负责在60天内召开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艺术文化分会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艺术文化分会工作办法,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以及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报北京滑县企业商会备案,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法律法
规、《北京滑县企业商会章程》以及商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并于每年5月31日之前递交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艺术文化分会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备案等。
特此决定!
北京滑县企业商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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